【公告】AI智慧應用人才解題申請機制
發文時間 2018-08-10 作者 小編
對從事AI工作有興趣之人才,並具備以下資格:
(一) 年滿2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。(未滿20歲,依中華民國的民法第12條、第13條第2項規定要經父母同意)
(二) 具AI技術基礎能力或產業解題所需之專才人士。
(三) 需以團隊之名義提出解題申請。
二、組隊解題(一) 本機制將以「團隊」方式進行解題,所有參與者需於計畫網站註冊個人帳號,並得自行組隊或接受媒合,擇一方式組隊。
(二) 團隊必須由一名隊長組建,且得選一名導師進行指導。
(三) 因應題目涵蓋產業面與AI技術面等多樣性,團隊成員建議由兩方人才組合或具備跨領域能力,亦歡迎新創團隊、公司行號、社團協會、財團法人或學校等團體組隊參加。
(四) 團隊於計畫網站完成組隊後,提出「申請解題」進入解題程序。
(五) 本機制受理團隊共同提案,提案時應需詳列團隊人數與所有成員資料,共同受領各該項獎金,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;如共同受領人經通知限期協議定分配數額,屆期仍無法協議者,本局得依人數比例均分核發,未列於申請團隊名單內者,不予採計。
三、解題流程與審查方式(一) 企業接洽階段
1. 依據解題團隊隊員個人履歷資料,與題目所需的AI基本技術或產業經驗進行初步篩選,通過資格篩選之隊伍即可與出題企業接洽,確立題目需求與取得數據資料。
2. 部分企業已於出題內容中特別標示智慧財產權歸屬、保密協議或其他配合事項,團隊提案解題,視同同意出題企業設定之條件;未特別標示條件者,則依各團隊與企業之約定辦理。
(二) 構想階段
已取得出題企業解題資格之團隊,依據題目需求與數據資料進行初步解析,提交解題申請文件與準備10分鐘構想簡報。構想審查重點包含下列指標:
1. 團隊成員過去實績與解題工作配置
2. 對題目的理解程度
3. 解題技術架構與步驟
4. 解題進度規劃與安排
5. 運算資源需求與預算評估
6. 為出題企業帶來的預期效益
本階段將依各解題團隊構想簡報,經審查委員會評選,按等級核發解題團隊第一(構想)階段解題獎金。
(三) 實證階段
通過構想階段審查之隊伍,進行解題實作,並就解題結果提交成果報告書並準備15分鐘成果簡報。實證審核重點包含下列指標:
1. 產業題目的解決程度
2. AI技術應用成熟度
3. 商轉可行性與創新亮點
本階段將依各解題團隊的成果報告書及簡報,經審查委員會評選,按等級核發解題團隊第二(解題)階段解題獎金。
(四) 年度成果發表
舉辦年度成果發表展,通過實證審核之解題團隊,經審查委員會推薦,可與企業出題方共同發表與展示合作成果。當日會選出優秀團隊頒獎表揚,並額外獲得成果發表獎金,嗣後亦獲得就業推薦機會或透過合作、技術作價等商業契機,藉以扶植成立新創公司。
圖 1 : 人才解題流程
四、獎助方式
(一) 執行解題期間為三個月(含)以上,計畫將提供獲選團隊解題獎金,以支應解題所產生的必要費用;解題獎金將分為「構想」與「實證」兩階段核發,另擇優推薦團隊進行「成果發表」,每隊獎金各階段最高總和達新台幣100萬元整。
(二) 構想階段獎金:通過構想階段審核之隊伍,將按評選結果分為三個等級。其中通過隊伍後50%為佳作等級,獎金10萬元;再者30%為優等等級,獎金20萬元;最前20%為傑出,獎金30萬元。
(三) 實證階段獎金;通過實證階段審核之隊伍,將按評選結果分為三個等級。其中通過隊伍後40%為佳作等級,獎金10萬元;再者30%為優等等級,獎金20萬元;最前30%為傑出,獎金30萬元。
(四) 成果發表獎金:入圍隊伍按評選結果分為三等,分別為金牌40萬元(1組)、銀牌30萬元(2組)、銅牌20萬元(2組)。
(五) 前項獎項本局得視解題成果或年度預算經費運用情形,必要時得從缺或以增加名額之方式辦理。
構想階段 | 實證階段 | 成果發表會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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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級 | 比例 | 獎助金額 | 等級 | 比例 | 獎助金額 | 等級 | 組數 | 獎助金額 |
傑出 | 20% | 30萬 | 傑出 | 30% | 30萬 | 金牌 | 1隊 | 40萬 |
優等 | 30% | 20萬 | 優等 | 30% | 20萬 | 銀牌 | 2隊 | 30萬 |
佳作 | 50% | 10萬 | 佳作 | 40% | 10萬 | 銅牌 | 2隊 | 20萬 |
團隊執行解題過程中,若需要加強AI專業技術,可參與培訓課程並申請額外課程學費補助,詳細辦法參閱「AI智慧應用人才培訓申請機制」說明。
六、作業時程(一) 構想階段收件:自公告日起至107年9月21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止。
(二) 構想審查會:預計107年9月26日(星期三)辦理(場次另行公告)。
(三) 構想階段結果公告:審查結果經報局核備同意後,於計畫網站、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告。
(四) 實證階段收件:通過構想審查之團隊,需於107年11月30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 前,提交指定文件。
(五) 實證審查會:預計107年12月06日(星期四)前辦理(場次另行公告)。
(六) 實證階段結果:實證審查會當日公告審查結果,並推薦參加年度成果展之隊伍名單。
(七) 年度成果展:預計107年12月12日(星期三)舉辦,獲獎名單於典禮中公布。
(八) 計畫執行中,若因配合政府計畫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之因素,本局將依實際計畫需求調整計畫時程。
(九) 本機制所定各項審查或獎助業務,本局得委託相關機關、法人或團體辦理。
(十) 本機制經本部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,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宜,依法令或各期解題獎勵申請公告,由主管機關解釋。